有哪些文献中看似带有夸张色彩的记录,如今被考古证据所证实?

朱仨月,沉静如海,坚如磐石,支撑起无限的勇气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禽部·鹤》里记载:

“鹤骨为笛,甚清越”

李时珍口中的“古人”曾用鹤骨做笛,但这位古人有多古老,他并没有说明;他本人有没有见过鹤骨笛也不得而知。即便明清以来有人从中得到启发以鹤骨为笛,但归根结底,“古人”是否真的做出了声音“清越”的鹤骨笛,尚不得而知。从实用角度说,鹤骨质地坚硬,打孔、定位难度高,并不是制作笛的最佳材料,所以鹤骨笛很可能只是一种传说。

在 1984 年~2001 年间,河南的贾湖遗址出土了 30 多支用丹顶鹤尺(翅膀)骨制作而成的骨笛,制作于 8000 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证明了李时珍所言非虚,而且这一工艺传统竟然来自于上古时期,一路从新石器时代流传到了明清时期。

贾湖骨笛的出土不仅仅证明了鹤骨为笛的记载,还证明了我国独立发明了七声音阶,关于七声音阶,最早的记载出现在《国语·周语下》:

王曰:“七律者何?”对曰:“……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

这段文字是说周景王要造编钟,于是问乐官伶州鸠有关七律的乐理知识。这段文字神神叨叨的,后来东吴韦昭注释认为”七律是指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声“。但伶州鸠毕竟没有直说,而韦昭的注释已经是千年以后,所以许多学者都不信我国独立发明了七声音阶,比如郭沫若就认为七声音阶实际上是由两河流域传入的。

但通过考古研究,贾湖骨笛确实可以发出七声音阶,也证明了《国语》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