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当然可以,不过请学习 1808 年版普鲁士军法第 16 条:.

无论处于何等状况,对敌交战时率先脱逃之士兵,均可直接枪决。
假如无法当场枪决,可在战后施加同等刑罚。
当然,你这种装死估计还没严重到敌前率先溃逃,需要当场枪决的地步。但别急,第 16 条军法还没完:
规避战斗、追击时落在后头或退却时遗弃步枪者,转为二类兵,并处二到三年之有期徒刑。
这就是蓄意装死被人发现的后果了。不过,正常情况下,战友应该不至于这么绝情,踹你两脚,把你蹬起来应该是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
不被发现?那可能性不大……
参考普军 1812 年步兵条令里的队列图示,看看有多少人在监督:

感觉条令太粗糙的话,可参考鱼鹰普军正规步兵里的图示:

看看得有多少军官和士官在监督士兵。


第一列里原本就有两个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官站在两侧,队列后方更是有一堆人称“队列收拢人”的士官和军官,你觉得这些人在是白吃国王的面包吗?
装死这种事,大概要比在密集队列里弯腰驼背,想要躲子弹那种更严重,所以可以参考一下后者处理时的状况,把它稍微放大,应该就能得到结果了。
这里有个现成实例:
1813 年 5 月 28 日霍耶斯韦尔达战斗,奥特亲兄弟和另外一名士兵组成了普军第 1 波美拉尼亚步兵团 1 连最右侧的一个伍,状况大概如下:
大奥特
小奥特
第三列围观群众
开打之后,站在第二列的新兵小奥特被子弹吓到连连弯腰,第三列围观群众随即吼了起来,“奥特,你弟弟一直在躲子弹!”
大奥特转身拽起小奥特衣领,送过去一个耳光,“子弹哪有这么危险!”[1]
所以嘛,你一旦装死,就算后面的战友不踹你两脚,军官、士官用刀背或者其他不致死伤的工具揍两下之后强行拽起来,那也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