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文豪不能把写作奥秘传授给儿女,而网上写作导师却能把写作奥秘传授给无数文学爱好者?

为什么大文豪不能把写作奥秘传授给儿女,而网上写作导师却能把写作奥秘传授给无数文学爱好者?

高林,冷漠、傲慢又带上一点戏谑的庸人!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它讨论的是一个非常本质的问题,那就是写作本身到底是不是一门技术。

对这个问题的争论持续了一两百年。一派人认为“写作本质上就是表达”,而在表达这件事上形式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表达的是什么。如果你表达的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内容,比如“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这种,那无论你表达的方式再怎么铿锵有力、你的声音再怎么抑扬顿挫,你说的依然是一句废话。单纯的强调表达的形式是“以辞害义”,更表达的形式、写作的技巧、或者说“文笔”相比,内容、意义、故事才是关键。

这就是典型的浪漫主义的文学观。启蒙时代的欧洲通过对“完美的古典文学”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写作手法的规则,比如布瓦洛的《诗的艺术》,就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写作的最高规范。但浪漫派指出你提出的这些玩意都是垃圾。文学只有一条成功的标准那就是打动人,只要能打动人就是好作品,而在打动人这件事上,写作技巧、诗的规律起到的只是次要的作用,最重要的是“故事”本身。

“最重要的是故事本身“这个观点是不是似曾相识?是的!直到 21 世纪当人们夸奖《三体》的时候,他们还是这么看的。也就是说虽然很多在网上品评网文的人并没有看过《克伦威尔序言》、或者《莫版小女且序言》,但他们对文学的看法却是十足浪漫主义的。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浪漫主义对文学的看法其实就是最简单、最直接、最肤浅的直接诉诸直觉的文学观。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当他最初对文学感兴趣的时候,问的都是“那后来呢?”听故事是文学兴趣的最初级版本。欣赏故事是人的本能,它或许需要培养,但绝对不需要锻炼。如果哪个孩子在听《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问“为什么不能把三次擦火柴的过程合并呢?”“为什么不能把炉火、烤鹅和奶奶合并在一起呢?”或者在听《快乐王子》的时候问“为什么叠句是燕子燕子小燕子呢?”这才是不正常的。

一个人只要认字、只要翻开一本书,客观上他都是在寻找一个故事,所以浪漫派对写作的看法其实是普遍人性的表达。跟这种普遍的甚至是永恒的浪漫主义文学观相比,强调写作的技巧、强调文笔、才是反直觉的、需要调动读者的理性的。要比较两个故事自己更喜欢哪一个是不需要训练的,只需要积累,因为你真的需要看这两个故事。但要比较两本小说的写作手法哪个更有趣、哪个更高明,这就不但需要积累还需要训练。你的得学会观察作者的技巧,在读完之后动动脑筋。但动脑筋、运用理性并不是现代社会的美德。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只要能感受到自己的情绪就够了。所以后一种主张虽然也叫喊了一百多年,至今都没有取得什么像样的进展。这种主张就是文学上的唯美主义。

那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也就来了,为什么唯美主义至今没有灭亡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浪漫主义虽然看起来简单,但你真的沿着他们的道路走走就会明白“这可真不是人干的事啊!”

浪漫主义确实不要求你学习技巧,浪漫主义不推崇技巧。只有戈迪耶推崇技巧他还成了唯美派的开创者。但浪漫派又要你拿出有趣的故事。也就是说你哪怕毫无技巧的像《少年维特之烦恼》或者《茶花女》或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样直接用“我”来喋喋不休的讲一个故事,浪漫主义者也不会笑话你。但前提是你必须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出来。

那到底怎么才能得到一个好故事呢?浪漫派主张你去“生活”,在生活里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才能演绎出你独一无二的故事。但事实上这跟“用身体写作”有什么不同?你在世界上扮演一个独一无二的灵魂,然后把你的一生写出来,这条道路的最高楷模无疑就是拜伦。拜伦是拜伦最好的作品,就像《墓外回忆录》是夏多布里昂最好的作品。他们把自己的一生写成一本独一无二的浪漫传奇。但木子美用自己的青春岁月写出一本《xx 传奇》和这个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而且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在这条道路上因为古往今来前赴后继的人太 tm 多了,所以几乎一切故事都有范本了。

我跟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谈恋爱!《保尔与维吉妮》!

我跟门当户对的姑娘谈恋爱,最终财色兼收!《威尼斯商人》啊!

我跟冤家对头的闺女谈恋爱!最终我们双双殉情!《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看上一个订了婚的姑娘!谈成了么?妹谈成!《少年维特之烦恼》。谈成了呢?《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我违背公序良俗,看上一个结了婚的姑娘!谈成了么?妹有。但丁的《神曲》和彼得拉克的《歌集》。谈成了!我给她老公头上栽角了!这种小说太过了,说不过来了!

我被人惩恶扬善白刀子进红刀出!这个怎么样?中国的外国的?中国的就是武松怒杀西门庆嘛,外国呢?《奥赛罗》咯!

那我没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呢?那和前边有什么区别呢?我替她老公冲锋陷阵怎么样?《马尔戈王后》咯!

那我干脆不谈恋爱了,我直接 xxx 行不行呢?行啊!你知道有一个被送神经病院的侯爵叫萨德吧?

那您说所有的题材都有人写了我怎么办?

这个问题好,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唯美主义的起点。面对一切主题都被人写了这个问题,无非两种办法,一种是牙一咬眼一闭,你写过怎么了?我再写一遍。我找个姑娘把你们的故事先演一遍,我再写出来,你死了几十上百年了能把我怎么样?

比如说小仲马就是这么干的《茶花女》的故事和《码农莱斯戈》有什么区别?但人家小仲马就写了,不但写了还直接说“向码农莱斯戈致敬”,普莱沃神甫你棺材都朽了难道还能跳出来挠小仲马么?

但小仲马也不是直接抄的,玛侬穿的是十八世纪的衣服,活动的是十八世纪的巴黎。小仲马把她的故事挪到了十九世纪,放在歌剧院里。这就是他的进步,要是有人敢把玛侬放在二十一世纪的北京,他的书可能就出不了了。你还可以把故事往前放啊,你把美国故事放在长安,这不就能出了么?不但能出还能拍电视剧呢。

给故事搬家也好、给故事主人公换上时装也好,当一个作者不愿意瞪着眼照搬别人的故事的时候,他已经在向另一个方向走了,那就是运用写作技巧弥补故事的不足。

我们不能否认一切文学本质上都是为了打动人,一个淳朴的故事本身就自带完美的形式。举个例子就是“我爱你”这三个字,无论说的人长什么样子,无论听的人是不是气的火冒三丈,只要它被写下来,被其他人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念出来,它总归都有一种打动人的力量,因为它自身蕴含着人最宝贵的一种情感,也预示着一种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或多或少有所憧憬的未来。

有评论家指责拜伦的诗过于“雕琢”的时候,拜伦哈哈大笑“我的诗都是我在舞会的间歇写的,我哪有时间雕琢?”这句话里就凸显了这一点。一首来自内心、来自灵魂的诗它一定是美的,也一定是精致的、优雅的。因为一个优雅的灵魂,一个善感的生命已经替你把它雕琢好了,你要做的只是把它写出来。

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完美的故事,没有一个发自灵魂的声音在倾诉。虽然你已经在生活里燃烧了自己,也打动了别人。但你的灵魂并没有在这个过程里奏响完美的乐音。那你就真的需要一些技巧。

把唐传奇改成电视剧是技巧,把莎士比亚改成河北梆子也需要技巧。把一个简单的故事讲的扣人心弦还需要技巧。

比如说爱伦坡有一篇很短的小说叫《过早埋葬》,它讲的就是一个“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故事,但爱伦坡就能把这个故事讲得很完美,甚至让你在读它的时候感到窒息。这就是技巧的奇迹、文笔的奇迹。

所以说到底文学到底是不是一门技术呢?一个各打五十大板的回答是“文学是一门表达的技术”、“一门弥补内容之不足的技术”。

如果你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你首先要做的还是去生活,去感受,就像普希金说的“急着生活、忙着感受”,去体验人类的情感里一系列让你升上高空又跌落深渊的东西,让你的灵魂欢快、也让你的灵魂哭泣。让你体会到爱的幸福也体会到恨的深刻。这个过程总结成语言其实就是浮士德博士在“我渴望迷醉”那一段话说的。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心里的声音已经具备了优雅的形式,那就不需要研究写作的手法。如果每次你听到的心声都是“卧槽”、“这 tm”,那你就需要多看看别人写的东西。

从这个角度说为什么一个文豪的儿女们往往成不了文豪呢?因为从内容本身也就是生活的角度看,诗人、作家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的异类,甚至是社会这个有机体病变的产物。波德莱尔说“诗人和诗的关系就像蚌和珍珠的关系,虽然珍珠是蚌最伟大的成就,但却以蚌受伤害为前提。”

诗人里只有极少数是四平八稳、自然而然的成为诗人的,如果非要找出一个这样的典型,大概就是雨果。雨果是受伤害最少的诗人,所以他也是最不具备诗人气质的一个。相比之下被他掩盖在自己的光芒背后的人,比如维尼就曾经说过“诗人是唯一一种在君主、贵族和民主政体之下都不得其所的人”。

一个人有了独特的灵魂、这种灵魂导致他过上一种和所有人都不太一样的生活,他在这种生活里受伤害、他的愤怒、哀嚎和呻吟以一种优美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文学。从这个角度说越是浪漫派越没法把他们的这种“用身体写作”的套路传授给孩子。而且如果他们能选择他们宁愿自己的孩子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

戈迪耶一生都相信每个人诗人都是天选之人,都要在另一个世界里属于诗人的英灵殿里重聚。但当他的女儿要嫁给诗人的时候,戈迪耶暴跳如雷,对他女儿大喊“诗人没一个好东西!”“我就是诗人我还不知道!”

相比之下反而是唯美主义者更可能把自己的技巧传授给下一代,比如把诗看作是数学的瓦莱里,按照他自己的观点,诗歌如果真的是一种高等数学,那在他的传授之下,他岁数越大诗应该写的越好。他的弟子应该比他更伟大。但遗憾的是文学终究是“一门表达的技巧”而不是一门单纯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