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为什么不高?

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为什么不高?

莱茵行宫伯爵

  又爱又憎,又喜又怕,其实是全世界传统社会统治者对商业的普遍态度,并非中国独有。

  对于农业社会来说,商业意味着什么呢?

  先说重点:

  其一,农业社会的大多数交换形式不是商业,而是互惠和再分配,商业(市场)是一种远距离、高层次、活动空间狭窄的交换行为。

  其二,商业向低层次交换的蔓延有利于增加经济产出,但是会破坏社会结构,这就是统治者必须抑制商业的原因。而商业作为高层次交换所创造的财富,又让统治者离不开它。

  以上两句话有点抽象,下面我们掰开揉碎了带着例子讲。

《清明上河图》这样的作品误导了许多人对古代经济的想象。在古代,商业绝非无孔不入,而是处处碰壁。在古代经济自给自足和底层互惠交换的汪洋大海当中,“汴梁们”不过是黑夜里的点点烛光。

一、在传统社会中定位商业

  交换的前提是什么,是分工。没错。

  然而交换就意味着商业吗?错。

  现在设想,一个传统社会村社出现了分工,有一名生产麦子的农民甲,还有一位生产锄头的手艺人乙。

  他们会怎么交换呢?甲和乙商谈,讨价还价,最终约定十斤麦子换一把锄头?听起来很合理,然而这是我们现代人的想象,不是传统社会的现实。

  事实是,作为同一个村社的成员,甲和乙之间的交换没有那么多理性的考量,单纯是一个人出粮食,另一个人出工具,有观念上的公平和对等,但没有明码标价。这种关系就叫做互惠(Reciprocity)。

  用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就像是在大学寝室里,室友彼此借衣架和帮拿外卖一样,是基于交情的对等交换,而不是讨价还价的斤斤计较。

  在传统社会,村社内部的交换基本都是互惠。

  那么,村和村之间的交换就是商业了吗?答案是还不一定。

  农业社会中邻近的村落大都拥有相似的地理条件和产品,缺乏互通有无的必要。确实有交换需求的时候,也往往会通过互送礼物,相互救济的方式来实现。

  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邻近村社之间的交换也基本都是互惠。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典型的商业呢?得是十里八乡这样的规模,才会有集市,有走乡串镇的行商。

  然而在高层次上,商业也不是唯一的交换手段。政府主导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同样占据重要地位,商业往往占据的只是政府无心或者无力控制的空间。

  举例来说,比较古早的理论把印加称为“社会主义帝国”,就是因为该政权几乎不用市场交换产品,基本完全倚靠村社内外的互惠,以及地区 - 国家层次的再分配。

  一言以蔽之。在传统社会,商业或曰市场(Market)是一种远距离,高层次,活动空间狭窄的经济交换活动。

人类学家,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把社会的交换原则分为三种:互惠、再分配和市场。每个社会都把其中一个作为主要的交换原则。从 19 世纪开始,市场才成为欧洲乃至全世界的主导性交换原则,波兰尼把这一过程称为“大转型”。

二、商业在促进经济的同时破坏社会

  假如市场的位置下沉,取代互惠关系,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现在设想,有两个村落甲和乙,原本都生产粮食 + 棉花,基本上自给自足。此时一位商人来到此地,发现甲村的水土条件更适合种植棉花,乙村的水土条件更适合种植粮食。于是他建议甲村专种棉花,乙村专种粮食,通过市场来交换产品。

  结果是,甲村和乙村生产上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两村的粮食 + 棉花总产出扩大了,两村村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物质产品。这就是曼昆《经济学原理》当中说的,贸易会让双方都变得更好。

  听起来很完美,但故事没有到此结束。

  第二年,甲村发生了虫灾,棉花没有收成,村民又没有种植粮食,面临饿死的危险,他们只好向乙村求援。然而乙村长老摆摆手说,不好意思,现在的支配性原则已经不是互惠了,而是市场,我们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要粮食可以,请拿钱来。

  甲村没有钱,怎么办?这时候商人出面了,表示愿意为村民提供贷款渡过危机。然而贷款是需要抵押的,而农民除了耕地没有其它财产。

  第三年,很多土地落入了商人手中,失地农民变成了游民甚至债奴。在传统社会,土地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市场取代互惠成为农村主导交换原则的过程,就是传统社会关系瓦解的过程。

  上面的例子只说了商业带来的债务问题,我们还得想到,有的商人会囤货居奇,还有的商人会开设赌局引诱农民破产......

  市场比起自给自足,比起互惠和再分配这两种交换手段,在经济上是更有效率的。然而它渗透到经济交换的下层,就容易破坏传统的社会关系,放大风险和匮乏,威胁农民的安全。如果这种渗透形成了规模,威胁的就是社会的稳定......

社会学家、东南亚史学家詹姆斯.斯科特长期研究东南亚农民的生计问题,他的著作很好地说明了,在传统社会当中,现代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并不适用,市场也并不普遍。社会规则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安全,而非追求利润。

三、统治者对商业爱恨交加

  所有文明的封建统治者都警惕商业,因为商业对稳定的威胁总是大于经济上的好处。

  以传统社会的标准来说,明帝国是一个货币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帝国的统治阶层自然希望白银多多益善,然而它也察觉到,日本白银,以及借道菲律宾涌入的美洲白银,正在破坏民间村社的社会关系,腐蚀庞大的官僚系统。因此它必须抑制商业,限制白银流入和流转的速度。

  在 18-19 世纪,清帝国三令五申,对在蒙古活动的汉族商人加以限制,乃至驱逐。因为它发现,山西和直隶商人正在毁掉草原部族的公社经济,让许多牧民沦为债奴。在清廷眼中,威胁到蒙古骑兵的来源,乃是动摇国本。

  1787 年,松平定信出任德川幕府老中,主持宽政改革。改革一面劝扶农业,另一面对商业重拳出击。安抚流离失所的农民,缓和市民对高物价的不满。而这些正是德川幕府后期商品经济发达的后果。

  在欧亚大陆的西半边,伊斯兰教是一个出了名的对商业宽容的宗教,埃及马穆鲁克王朝曾发布诏书,广召商人促进王国财富兴旺。然而,伊斯兰的“宽容”也只是在传统社会的范畴下相较而言的,商人终究是一种被排挤又不体面的职业,因而往往由少数外族充任。比如犹太人在奥斯曼帝国、亚美尼亚人在波斯、帕西人在印度、华人在东南亚......

  难道欧洲的君主就会善待商人吗?天主教会对贷款的严苛限制让佛罗伦萨人头疼了好久;法王查理七世对帮他打赢了百年战争的雅克.科尔打出一张过河拆桥;丹麦和瑞典的国王们对汉萨同盟恨之入骨;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先是坑惨了德国的银行家,又把热那亚人拖下水;沙皇解决社会矛盾的惯用手法就是把农民对现状的不满引向犹太人......

  在美洲,西葡联合时期(1580-1640 年)葡萄牙商人在秘鲁拓展的商业网招致普遍的憎恨,引得宗教裁判所对葡国人照顾有加。在殖民地末期和独立初期的巴西,社会针对葡萄牙商人的袭击和暗杀活动蔚然成风。

  在经济尚且不会指数增长的传统社会,统治者的三个核心诉求分别是稳定,稳定,以及稳定。因此他们必须对商业严防死守,保证它不会破坏农村的社会基础。

  然而统治者们又何尝不渴望商业呢?作为一种高层次的交换手段,市场不会显著影响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能够决定一个政府和城市的贫富。商业是古代政府一个丰厚可靠的收入来源,统治者抑制商业而非消灭商业的原因,正是在于他们害怕商业的社会影响,却又离不开商业的收入。

  正是出于控制商业的目的,清政府设立了广州的十三行和恰克图的交易会;西班牙人用塞维利亚招商局总揽美洲贸易;葡萄牙人和土耳其人在印度洋上争战不休;阿奴律陀大王吞并了克拉地峡西侧的丹那沙林和毛淡棉,给缅甸的版图留下一个奇怪的尾巴......统治者无一不渴望商业,但这和他们对商业的警惕并不矛盾。

  商业,就是口里的蜜糖,腹里的砒霜。统治者们把它小心含在嘴里,不敢下咽,却又不忍吐掉。

四、现代化就是强行让商业下沉

  1943 年,占领越南的日本军队强令大批农民改种油料作物,用以出售补给日军。不巧当年大旱,而越南农村脆弱的互惠保险机制恰好失灵。在 1943-1944 年间,超过二百万越南人饿死。

  这是一个殖民主义历史上的典型惨剧,类似的例子在西班牙人治下的秘鲁、英国人治下的孟加拉和缅甸都出现过。现代化进程中的帝国很少在乎殖民地农民的生死,他们把市场强行推向农村,摧毁农民保护自身的传统社会关系,让他们赤裸裸暴露在风险面前。

  高中的时候,我曾问过我的历史老师,为什么列强要在晚清抢修铁路?老师回答说,那是因为铁轨下面的土地有矿藏。这个答案没能让我信服,后来我终于明白。铁路的作用就是为市场开疆扩土,铁路铺到哪里,那里的自然经济就会瓦解,人和自然界就会变成劳动力和原料。

  “要想富,先修路”,这话说的没错。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道路首先带来的是赤贫,随后才是对富裕的许诺。

  商业下沉,统摄一切交换的过程,正是现代化的一个方面,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痛苦。而殖民主义,就是不计代价一步到位地推广这种交换模式,因此会引发无数的悲剧和反叛。

  然而说来讽刺的是,商业如今几乎控制了我们当今社会的所有交换,而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想当然觉得古代社会也差不多,却不知道这一秩序的诞生意味着多少阵痛。我们赞叹商业带来的美好生活,却不能理解我们的祖先对这一洪水猛兽的恐惧,又有多少人曾因它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