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研究,应当更注重质量还是长度?

生命的研究,应当更注重质量还是长度?

Kyoukai,「アラヤ、何を求める。」

如果你非要我给一个简洁的答案的话,我会说,两者都要;但显然很多观众是不会满意这个答案的

我听过很多人(多为年轻热血的中二少年少女)说:宁愿自己像烟花一样短暂而灿烂,不想自己像神龟一样漫长而无趣——这听起来很浪漫,不是吗?

然而现实中的大多数人的结局是,即没办法像烟花一样灿烂,也没办法像神龟一样长久,实际上你根本没得选;那些有得选的少数人,既可以灿烂又可以长久,这还浪漫吗?

当然,这个答案是来讨论关于生命科学的研究,而非来讨论人生观的,所以我这里来说说做研究所采用的指标:

在生物医药的研究当中,这并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问题,而是如何权重的问题,即把质量和长度乘在一起,变成一个量化指标,然后使得这个指标尽量最大化

这其实是一个医保当中很常用的指标:质量生命调整年(QALYs),就是把生命质量考虑进去的寿命,构成也非常简单——完全健康就是 1,死亡就是 0,而疾病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了生活质量的话,那就是处于一个 0-1 之间的数字;再把每一年的这个数字进行加和,就是一个人整体的质量生命调整年,我们用这个指标来看如下图所示

棕色部分是采用了某种治疗以后的人群,蓝色是对照组,没有采用治疗;可以看出棕色的总面积是比蓝色大的(被蓝色挡住的也算进去),因此我们可以粗略的说这个治疗对于质量生命年有所改善

当然你可能会问,这个只是两个都改善的情况,假如我们必须做一个取舍呢?

但就像我开头说的那样,很多时候这根本不是取舍,是没得选

因为很简单,很少有什么治疗方式是只影响生存质量不影响寿命的,最常见的例子就是:镇痛

比如说晚期的癌症患者,在一切治疗已经没什么意义的情况下,一般会采用姑息疗法,意思就是给予一些生命维持 + 镇痛 + 简单的治疗,让他最后的日子过的舒服一些

可以看出这些姑息疗法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治疗,最大的目的其实是改善患者最后时期的生存质量,让他不那么疼,让他还能在最后的日子睡个安稳觉,仅此而已;如果按照标题当中的“质量 vs 长度”二极管思考方式,那么这应该是一个只考虑了质量没考虑长度的疗法,对吗?

我们看看实际情况:

这是一篇关于提早进行晚期肺癌患者姑息治疗的文章,这个研究仅仅只是对比“早姑息 vs 晚姑息”,而非“姑息 vs 不姑息”,因为后者是没法过伦理的,太残忍了

红线是早姑息,蓝线是正常的姑息治疗

早姑息治疗的生存期中位数为 11.6 个月,正常的姑息治疗是 8.9 个月,这就长了差不多俩月了;对于一个医学上判死刑的人来说,2 个月已经很难得了——你要知道这只是早 vs 晚,如果是姑息 vs 不姑息的话,那差别恐怕得是更大,差距能拉到半年都有可能

多少进入临床试验的抗癌药都没法轻而易举的达到这个效果,仅仅只是做姑息治疗就能达到,说明很大的程度上来说,“过得好”与“活得长”其实是正相关的,而非一对需要取舍的矛盾,无非只是稍稍有些侧重罢了;至于这个侧重在哪,我只能说每个研究的侧重都不一样,两种侧重都会得到重视

以上

Reference

Temel J S, Greer J A, Muzikansky A, et al. Early palliative care for patients with metastatic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J].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10, 363(8): 7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