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宰杀牛是犯法的,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古代宰杀牛是犯法的,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三种不同的红色,听老婆话。跟党走。

经常在网上看见这个问题,也经常看见有人回答“因为梁山好汉都是强盗,所以故意犯法吃牛肉”。

你们真是够了。

确实,古代宰牛是犯法的,可谁告诉你们古代人就不敢吃牛肉了?

事实上,虽然古代历朝都有禁止私宰耕牛的条文,但这只是具文而已,历朝历代吃牛肉现象都非常普遍。

魏晋南北朝时“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暂且不必去说,就单说唐宋时,李白“烹牛宰羊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杜甫干脆就是吃牛肉吃死的,这些都充分说明牛肉在唐朝之普遍。

水浒传讲的是宋代的故事。宋朝时,禁杀耕牛之条令更加严格,但与之形成明显对照的是,民间吃牛肉之风气比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宋真宗的时候,司勋员外郎一个叫孔宗闵曾上书,说“浙人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于屠杀”,可见当时浙江杀牛风气之严重。可这毕竟是犯法的行为,一旦朝廷严打,就会“逮捕滋广”,抓一串的人,因此孔宗闵建议,朝廷就把这些杀牛吃肉的都放了算了,别追究了,“请释不问罪”,皇帝同意了。

还是在宋真宗年间,皇帝下了一封圣旨,说私自宰牛的人太可恶了,一定要从严处置,要全部关起来打板子。结果呢,有太监从洛阳回开封,给皇帝说这一路上“逢鬻牛肉者甚众”,卖牛肉的铺子太多了。然后江浙一带的官员也上书说杀牛吃牛肉的人太多了,监狱关不过来了,于是皇帝只好废除了这道诏书,以前咋办还咋办吧。

还有的地方,比如莱州,杀牛卖肉普遍到啥程度呢?普遍到官府都不想管了的地步,不但不想管,干脆,我直接收牛肉税吧。谁要杀牛,我也不追究你法律责任,直接给我交税就成。——这就是北宋时莱州的牛肉税,一直征收了 70 多年。

到南宋时,胡颖曾经在一份判决书中这么写到:“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原来不但在郊关之外,而城市之中亦复滔滔皆是。”连城市中都存在着普遍的杀牛卖肉的现象。

这就是宋朝的情况。

到了明朝呢,情况完全一样。这甚至都不必去查阅史料,做专门研究,单看一看三言二拍这些小说就知道了。你说水浒写的是强盗,所以要故意用吃牛肉这样的违法行为来彰显自己的身份,那《三言二拍》中的那些市民、商人、秀才等人,又是怎么回事?

譬如《醒世恒言·刘小官雌雄兄弟》:“刘公举目看时,只见他单把小菜下酒:那盘牛肉,全然不动。”难道说这位也是强盗罪犯,要用牛肉来装逼?

当然,在古代的法律条文中,确实有“禁止私宰耕牛”这一条。但是,自古以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出台某款条文,并不能就代表令行禁止,社会上就从此没有了这种现象。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现在的法律上,明文规定行人过马路不许闯红灯,但是难道现实中就真没有人闯了?要是几百年后,有人看到我们今天的法律,一看“禁止闯红灯”,于是就判定在我们这个时代,绝对没有人闯红灯,凡是闯红灯的,肯定都是强盗罪犯,用来装逼的。——岂不贻笑大方。

一个法律条文的制订是一回事情,具体执行又是一回事情。说回吃牛肉这事,为什么梁山好汉都喜欢吃牛肉?

正确答案是:因为当时吃牛肉这事情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