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商朝和不少文明会盛行人祭,觉得以人祭祀,可以取悦神明?

为什么商朝和不少文明会盛行人祭,觉得以人祭祀,可以取悦神明?

虚傲,从犬儒到圣徒。

人祭是生命政治的原始版本。

祭祀(sacrifice)作为一个宗教用词,其实是一个将被祭祀者神圣化(sacralization)的过程,通过祭祀的仪式,这个牺牲品连同一切祭祀用具一起被从人的世界中移除了出去,转而交付给了神。

从这个角度看,被祭祀者其实是神圣的,尽管他通往神圣的过程是通过被暴力剥夺生命实现的,但这是一种“神圣暴力”。

所以人祭的初级形态其实是国王、祭司等上位者的被献祭。

在这个阶段的观念中,神是居住于部落首领的肉身之中以一个人神的形象出现的,因此一旦首领开始体衰,整个世界就会有崩塌的危险。

为了防止这个可怕的结局,他们必须在刚出现衰败迹象的时候就被杀死,如此才能将他们体内的神安全转移到一个新的精力充沛的躯体内。

比如刚果人的大祭司一旦得了绝症,他的继承人就会带一根绳子进入病房将他勒死;生活在白尼罗河的希鲁克族的戒律甚至更加严厉——一旦他们的国王在面对自己众多妻子时表现出力不从心,立刻就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在他们看来,国王的生殖力就代表了人畜和庄稼的繁殖力。

所以人祭的起源本质上还是来源于“血与土”的意象——人的生命力和土地的生命力是相通的,而土地代表着粮食。

当然,这个初级阶段之所以存在,主要还是因为原始社会形态下首领拥有的权力太过有限。

随着社会结构的发展,首领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权力,牺牲品自然也就在权力干预下转变为下层阶级了。

在这个新的阶段,土地依然是祭祀的母题,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上位者在拥有定义权后的身份转变,他们拥有了可以随意进出神圣空间的特权。

而那些原本被视为不洁的罪犯、俘虏、奴隶们,经过精心设计的复杂仪式净化后,开始可以被用作祭品,从此他们也就拥有了一个专业的称呼——人牲。

以这种“祭祀性的神话因子(sacrificial mythogeme)“为引子,后世的生命政治得以建构:

人世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大多数组成的共同体和高于他们的少数例外特权阶层的分隔——法律与法律例外的分隔,其中后者不受前者约束,同时又是前者正当性的来源。

同时它还为诸多反人性的大屠杀提供了理论基础——这是一种基于一个神圣目的而实施的合法暴力,那些死者虽然不再是以被献祭为目的,但他们是一群被剥夺了一切外在的“赤裸生命”,他们对应的是古罗马法中的“神圣人(homo sacer)”,即既被排除在人世律法以外(可以被杀死),又被排除在神法之外(不能被献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