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 · 我父母是一对狠人

小事 · 我父母是一对狠人

有什么无法忘却的事情,你称之为童年?

花菌子,有点爱吃。

我父母是一对狠人。

为了让我不烦,给三岁的我买了一套绿野仙踪,全文字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看下去的,但据我妈说,买了书之后我真的没有再折腾过她。

再大一点,真识字了,可把这二位高兴坏了。

我爸给了我一套豪放词、婉约词、唐诗三百首、诗经,要我都背下来。

我背了。

从小学一年级背到四年级才背完全部。

我爸说这样去学校比较拉风。

小孩子真好哄。

不过不背也不行。

他会揍我。

以前的答案说过,我爸揍我,是拎着头撞墙、躲起来也要踹门把我拖出来这个程度的。

不光背诗,也要背棋谱,我那会天天看围棋比赛,对动不动就下个三百多步的大哥们深感绝望。

我妈比我爸路子更野。

她允许我看一切我能看到的书。

可我们家里的书,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代美国都市小说。

当代美国作家都写些什么呢——

女人、柰子、男人、牛子。

那年我二年级,在学校看美国人说女人的柰子像半颗柠檬,至今都对这个比喻记忆犹新。

然后因为把书借给男同学被举报然后被请家长了。

不要借书给同学,会变得不幸。

这事还有后续。

老师说我看课外书不务正业罚我抄课文,五遍。

我妈教我怎么一只手握两支笔。

我握了三支。

被发现了,老师问我谁教我的。

没把我妈供出去。

我真是个好女儿。

我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妈出差,我爸带着我舅舅去黑网吧打游戏。

也带着我。

帮他们的传奇挂机。

我觉得无聊,就在门外偷吃大狼狗的狗粮。

那种装在大编织袋里的红绿豆。

我吃的不是编织袋里的。

是狗盆里的。

我爸和我舅舅说,告诉我妈就不带我来了。

为了做光荣的挂机女工,我妈至今不知道我吃过狗粮。

再往后一点我父母就离婚了。

我爸这人也是个奇才,唯一一次来看我,带我去了漫展。

那年黑执事正火,我爸给我买了夏尔·女装状态的周边,又带我去网吧,玩了寂静岭。

说起来漫展有表演,初中的我骑在我爸脖子上,他一八四。

就这样看了身高很还原的 saber 和不够黑的红 A。

那是我最后一次叫他爸。

后来我生病、住院、休学、读大学、毕业、工作,所有的人生都不再有他参与。

而那时的我妈,经常带着初中的我下楼撸串吃火锅。

我们家楼下就是个足疗店,火锅店对面就是个夜总会。

于是,我总跟那些奇怪但漂亮的小姐姐们一起吃饭。

我从小不吃辣。

我妈在一边看着初中的我吃了辣上蹿下跳,跟老板要了瓶啤酒。

小姐姐们看着对瓶吹的我:嚯。

好家伙,还鼓掌呢。

时间是凌晨两点。

为什么是两点,因为她带着我看神探狄仁杰。

第二天她在家睡觉,我顶着黑眼圈上学。

为什么她能睡觉,因为她自己是自己的老板。

我妈这人,自己开个工作室,设计设计衣服,我小时候觉得她可真是悠闲自在。

后来才知道,我爸不仅一分钱不给,还强行卖了在升值的房子带走了一半的钱。

我妈什么都没说过。

时不时去深圳、去香港,跟我说去旅游,其实是去看当季的服装、进货。

她为了打货,四点起床,跑断腿,我还一直以为她是去旅游的。

至于我爸。

看起来是个高大帅气的爸爸。

其实什么工作也没做过,生意是我妈在打理,他只喜欢打游戏、打我、看漫画、看股票。

但小时候,我妈愣是半句我爸的不好都没说过。

我的所有童年记忆,都显得十分有趣——

并非没有痛苦,却又在我妈的努力下,镀上了一层柔光滤镜,因而显得不那么直勾勾地扎心。

我记得挨打,也记得谩骂。

记得那些他们都不在的孤独,可也有书的陪伴。

我学会了做饭,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不是没有痛苦过,但越长大越觉得,我已经被我妈用尽全力保护过了。

总而言之,就那样长成了一个不太靠谱但也不算糟糕的大人。

谢谢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