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无法忘却的事情,你称之为童年?
我父母是一对狠人。
为了让我不烦,给三岁的我买了一套绿野仙踪,全文字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看下去的,但据我妈说,买了书之后我真的没有再折腾过她。
再大一点,真识字了,可把这二位高兴坏了。
我爸给了我一套豪放词、婉约词、唐诗三百首、诗经,要我都背下来。
我背了。
从小学一年级背到四年级才背完全部。
我爸说这样去学校比较拉风。
小孩子真好哄。
不过不背也不行。
他会揍我。
以前的答案说过,我爸揍我,是拎着头撞墙、躲起来也要踹门把我拖出来这个程度的。
不光背诗,也要背棋谱,我那会天天看围棋比赛,对动不动就下个三百多步的大哥们深感绝望。
我妈比我爸路子更野。
她允许我看一切我能看到的书。
可我们家里的书,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代美国都市小说。
当代美国作家都写些什么呢——
女人、柰子、男人、牛子。
那年我二年级,在学校看美国人说女人的柰子像半颗柠檬,至今都对这个比喻记忆犹新。
然后因为把书借给男同学被举报然后被请家长了。
不要借书给同学,会变得不幸。
这事还有后续。
老师说我看课外书不务正业罚我抄课文,五遍。
我妈教我怎么一只手握两支笔。
我握了三支。
被发现了,老师问我谁教我的。
没把我妈供出去。
我真是个好女儿。
我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妈出差,我爸带着我舅舅去黑网吧打游戏。
也带着我。
帮他们的传奇挂机。
我觉得无聊,就在门外偷吃大狼狗的狗粮。
那种装在大编织袋里的红绿豆。
我吃的不是编织袋里的。
是狗盆里的。
我爸和我舅舅说,告诉我妈就不带我来了。
为了做光荣的挂机女工,我妈至今不知道我吃过狗粮。
再往后一点我父母就离婚了。
我爸这人也是个奇才,唯一一次来看我,带我去了漫展。
那年黑执事正火,我爸给我买了夏尔·女装状态的周边,又带我去网吧,玩了寂静岭。
说起来漫展有表演,初中的我骑在我爸脖子上,他一八四。
就这样看了身高很还原的 saber 和不够黑的红 A。
那是我最后一次叫他爸。
后来我生病、住院、休学、读大学、毕业、工作,所有的人生都不再有他参与。
而那时的我妈,经常带着初中的我下楼撸串吃火锅。
我们家楼下就是个足疗店,火锅店对面就是个夜总会。
于是,我总跟那些奇怪但漂亮的小姐姐们一起吃饭。
我从小不吃辣。
我妈在一边看着初中的我吃了辣上蹿下跳,跟老板要了瓶啤酒。
小姐姐们看着对瓶吹的我:嚯。
好家伙,还鼓掌呢。
时间是凌晨两点。
为什么是两点,因为她带着我看神探狄仁杰。
第二天她在家睡觉,我顶着黑眼圈上学。
为什么她能睡觉,因为她自己是自己的老板。
我妈这人,自己开个工作室,设计设计衣服,我小时候觉得她可真是悠闲自在。
后来才知道,我爸不仅一分钱不给,还强行卖了在升值的房子带走了一半的钱。
我妈什么都没说过。
时不时去深圳、去香港,跟我说去旅游,其实是去看当季的服装、进货。
她为了打货,四点起床,跑断腿,我还一直以为她是去旅游的。
至于我爸。
看起来是个高大帅气的爸爸。
其实什么工作也没做过,生意是我妈在打理,他只喜欢打游戏、打我、看漫画、看股票。
但小时候,我妈愣是半句我爸的不好都没说过。
我的所有童年记忆,都显得十分有趣——
并非没有痛苦,却又在我妈的努力下,镀上了一层柔光滤镜,因而显得不那么直勾勾地扎心。
我记得挨打,也记得谩骂。
记得那些他们都不在的孤独,可也有书的陪伴。
我学会了做饭,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不是没有痛苦过,但越长大越觉得,我已经被我妈用尽全力保护过了。
总而言之,就那样长成了一个不太靠谱但也不算糟糕的大人。
谢谢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