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为什么喜欢朗姆酒?

海盗为什么喜欢朗姆酒?

莱茵行宫伯爵

  不是喜欢,而是没得选。

  好比问,俄国农奴喜欢喝格瓦斯吗?要知道沙俄时代的格瓦斯是用粗粮、面包渣和酸水果酿的酒。他们当然不喜欢,他们要是有机会,也会去喝伏特加和雷司令,但他们没得选啊!

  加勒比海盗也是一样的道理。

  很多人以为海盗的“工作”就是抢劫,其实不是——海盗压根就不是一个具有明确定位的“职业”。

  历史上的海盗总是同时操持多种营生,抢劫只是其中之一,除了抢劫以外,海盗一定会做的兼职就是商人(或者走私者)。在有利可图的时候,他们随时接受招安变成大兵;在拮据吃紧的时候,他们还要打渔卖鱼。像电影里那样腰缠万贯的船王不是没有,但只是极少数。一言以蔽之,海盗也不过是靠海谋生的穷苦人。

  都是穷苦人,穷苦人能喝什么酒啊?

  我喜欢啤酒,你喜欢葡萄酒,他喜欢家乡的威士忌。可是对不起,在这加勒比海面上,咱们能喝的只有这朗姆酒。别的统统见不着,见得到也喝不起。

  在整个世界,酒精饮料按照原料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啤酒为代表的粮食酒,另一类是以葡萄酒为代表的水果酒。

  在海盗们的家乡欧洲,这两种酒平分天下啤酒和粮食烧酒统治着从爱尔兰到乌克兰的欧洲北方,葡萄酒和其它果酒统治着从里斯本到黎巴嫩的地中海世界。这两个区域以气候和文化差异为基础,是欧洲历史上最基本的分析单位。

“地中海世界”的大致范围,与其相对的是“欧洲北方”。这两个区域的界限是模糊的,有着大片的交集和缓冲区(北法兰西、南德意志等),但是各有各的文化内核。有时候这种对立被称为拉丁 - 日耳曼,有时候叫做罗马 - 后罗马,也可能是天主教 - 新教的。在本文当中,是葡萄酒 - 啤酒的。

  谁不爱故乡的那一口佳酿呢?奈何这里是天杀的美洲。

  美洲缺少啤酒,因为可以用来酿酒的谷物不多。西班牙人确实出于口味偏好,把小麦种植引入了美洲,但是拉丁美洲毕竟被高原和丛林统治,农民们种的更多更好的依然是玉米和薯类。至于新英格兰的小麦出口,基本都送到了南方和加勒比种植园的奴隶劳工嘴里,没有多少可以用来酿酒的余粮。没错,等到 19 世纪,密西西比和拉普拉塔河流域将会随着移民潮崛起,美国、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乌拉圭将会成为世界的大粮仓。但我们这些可怜的海盗,还活在 16-18 世纪啊!

  美洲也缺少葡萄酒,葡萄酒在这里是奢侈品。同样出于气候上的阻碍,葡萄种植园非常稀少,仅在秘鲁海岸和科尔多瓦地区(今阿根廷西北部)比较集中,产出的葡萄酒都送到利马城里给达官贵人享受。要从这些地方搞来一些葡萄酒,难度就和从欧洲弄差不多。在海盗的圈子里,葡萄酒也是船长及其副手们的特供品,一般人可不配喝。

  但是,美洲也有自己的酿酒之道,毕竟酒作为人类最古老的麻醉品和兴奋剂,也是社交活动和宗教仪式的必需品,对于任何地方的人民都不可或缺。东亚人有大米酒,西非人有小米酒,阿拉伯人有椰枣酒,柏柏尔人有茴香酒.....只要肯开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事实上,美洲也发展出了大量的本土酒精饮料,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龙舌兰、玉米酒、木薯酒和甘蔗酒,这四种酒在美洲都不是奢侈品。

  那么海盗们为什么主要消费朗姆酒(甘蔗酒),而非其它三种“贱酒”呢?答案很简单,由于产地原因,其它三种酒只属于其它地方的穷苦人。

  先说美洲酒的王者,后来成为墨西哥国酒的龙舌兰。

  龙舌兰这种植物长在高山上,叶浆辛辣甚至有毒,叶子的一般用处是加工织布,因此龙舌兰既不算粮食,也不算水果。但是,对于麻醉品孜孜不倦的追求激发了古代人民的伟大智慧。在欧洲人抵达美洲之前,墨西哥原住民早就在用龙舌兰酿酒了。

  接下来,欧洲人的到来改变了一件事,那就是把龙舌兰从奢侈品变成了大众酒品。

  在阿兹特克人统治时代,饮酒和宗教神圣性挂钩,因此一般人不可随意消费酒精。到了西班牙人统治时代,随着旧文化规范的瓦解,普通印第安农民也开始饮酒,用于作乐或者逃避现实。西班牙人也把卖酒看作是生财之道和社会控制手段。在新西班牙殖民地(墨西哥),龙舌兰酒为政府带来的收入甚至可以达到银矿的一半。1786 年,新西班牙总督贝尔纳多.德.加尔维斯(Bernardo de Gálvez)称赞龙舌兰酒的功效,还计划把这种饮料推销给墨西哥北方尚且不会喝酒的部族,“迫使他们依赖我们”。

  然而,由于龙舌兰只生长在内陆地区,它也就成了墨西哥农民的专属酒品,海盗们因此无福消受。

  那么玉米酒和木薯酒呢?道理相似,这两种粮食酒的质量和名望都远远比不上龙舌兰,不过是美洲贫苦农民喝的贱酒,口感一般,自产自足,扎根乡土,绝缘海洋。

现代墨西哥和美国著名的啤酒产业其实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在“大航海时代”尚且不存在。

  从欧洲到美洲,一大圈排除下来,海盗能喝的酒只剩一个了,那就是甘蔗酒。

  历史课本上说,布匹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旗手。这话说的没错,但是在布匹之前,就有一种商品经历过爆炸式的产量增长,那就是蔗糖。

  1580 年代,巴西的蔗糖业开始勃兴,为葡萄牙在欧洲市场上赢得了巨大利润。17 世纪,眼馋蔗糖利润的荷兰、英国和法国也开始想办法发展自己的蔗糖产业。在三十年战争期间(1618-1648 年),荷兰试图夺取巴西,但是被葡萄牙人驱逐。从 17 世纪下半叶开始,荷兰、英国和法国逐渐夺取了加勒比海上的各个岛屿,建立了以奴隶种植园为基础的蔗糖产业。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当中,蔗糖产量急剧增加,也成为了加勒比地区的拳头产品。

  所以,16-18 世纪加勒比最重要的产品就是蔗糖,而蔗糖产品就是用来加工出口的。

  在这种情况下,加勒比海盗们只能喝甘蔗酒,也只喝得起甘蔗酒。

  讽刺的是,朗姆酒是美洲水手的贱酒,却是欧洲人的贵族酒。在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美洲朗姆酒的牌价居于首位,力压香槟和波尔多的葡萄酒,而粮食酒还远远比不上这两种高贵的水果酒。然而在加勒比海上的托尔托加岛,朗姆酒泛滥的地方,一个来自吕贝克的水手倘若想喝上一口故乡的啤酒,竟然是无法实现的奢望。

  这是个“何不食肉糜”的魔幻版本:美洲水手喝朗姆酒,是因为他们只喝得到朗姆酒,朗姆酒在他们那里是很便宜的东西。你眼中的肉糜,就是他们的面包;你手里的面包,对他们来说比肉糜还要金贵。

  南洋海盗喝米酒和棕榈酒,地中海海盗喝混合烧酒(椰枣、甘蔗、水果、谷物无所不用),加勒比海盗喝朗姆酒,都是因为他们喜欢吗?

  是因为只有这个能喝到而已。海盗们也想换换口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