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理论是用来解释相对价格理论的,还是解释货币(总量)的理论?

价值理论是用来解释相对价格理论的,还是解释货币(总量)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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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个人认为,价值理论必须首先是一个相对价格理论,狭义上的价值理论指的就是相对价格理论

众所周知,柳欣认为马克思关注的是总量理论而非相对价格理论

比如,整个《资本论》第一卷的要点是表明,剩余价值的存在与商品按照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劳动量相交换这一点是如何相一致;而剩余价值理论在本质上则是阐明,劳动力的价值与其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价值之间的关系。这样,马克思的理论自然也就不会是一个关于相对价格的理论了。[1]

然而,马克思本人的理论或许并不像柳欣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只关心总量而不关心相对价格的理论。我个人猜测柳欣的观点可能至少存在二个来源:其一为罗斯多尔斯基的著作[2],魏埙是汉译本的主译者,因此柳欣大概率是读过这本书的。在书中,罗斯多尔斯基发掘了马克思的手稿,有人据此认定,“资本一般”指的就是总量资本的概念,而《资本论》的前两卷所分析的正是宏观经济的总量问题,直到第三卷讲到生产价格理论时,才稍稍涉及到个别资本之间的竞争以及相对价格理论,但也仅是一带而过,柳欣也持有这样的观点(粗体字由我添加):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的则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尤其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其《资本论》三卷从劳动价值论到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述,再现的是“资本家雇用劳动进行生产的目的只是为了利润”这样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个总量上的社会关系,它不取决于任何技术上的变动。相比之下,马克思对于相对价格的论述在《资本论》全文结构中所占比例却是很小的,除了第三卷有关生产价格的解释外,只有第一卷中有所涉及,但这一章的重点显然不在相对价格的决定上,而在于表明价值和价值形式所表示的社会关系,如对商品拜物教问题的讨论。[1]
总的来说,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二卷的分析中,由于资本视为是一个总量的实体,因此假定商品以劳动价值来交换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第三卷中,考斯塔认为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作为“多数资本(many capitals)”存在的具体形式,这使马克思的理论更加接近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真实条件,但同时它也提出了令前两卷的结果似乎出现矛盾的一些新问题。[1]

然而,这种对马克思著作的解读并不正确,首先,资本总是在与其他资本的竞争中才存在,假设它能够以其他方式存在毫无意义(粗体字为原文标注):

从概念来说,竞争不过是资本的内在本性,是作为许多资本彼此间的相互作用而表现出来并得到实现的资本的本质规定,不过是作为外在必然性表现出来的内在趋势。资本是而且只能是作为许多资本而存在,因而它的自我规定表现为许多资本彼此间的相互作用。[3]
因为价值是资本的基础,资本必然只有通过和对等价值相交换才能存在,所以资本必然自己排斥自己。因此,普遍资本,没有与它相交换的其他资本同它相对立,——从目前研究的角度来看,同资本相对立的,除了雇佣劳动或资本自身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这样的资本是毫无意义的。在作为已经实现了的交换价值中已经包含着各个资本的互相排斥。[3]

其次,马克思区分了部门内竞争和部门间竞争,前者解释了资本为生产超额剩余价值而不断采取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本部门内各资本的利润率产生差别化趋势;后者解释了资本为获得超额利润而不断跨部门转移,使剩余价值在不同部门间转移而形成各部门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粗体字为原文标注):

竞争在同一生产领域所起的作用是:使这一领域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决定于这个领域中平均需要的劳动时间;从而确立市场价值。竞争在不同生产领域之间所起的作用是:把不同的市场价值平均化为代表不同于实际市场价值的费用价格的市场价格,从而在不同领域确立同一的一般利润率。因此,在这第二种情况下,竞争决不是力求使商品价格去适应商品价值,而是相反,力求使商品价值化为不同于商品价值的费用价格,取消商品价值同费用价格之间的差别。[4]

其中,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因为剩余价值必须先生产出来才能按照一般利润率分配到各个部门,而且资本跨部门转移只能提高个别资本的利润率,仅有技术进步才能对一般利润率产生影响。将“资本一般”理解为总量资本的观点只分析了后者而忽略了前者。对这一类观点的更具体批评可参见[5][6]

其二则是对马克思颇有研究但也有诸多误解的罗宾逊的观点,我印象中不知道是自称还是别人介绍的,罗宾逊的《现代经济学导论》对柳欣的影响很大,是他从新古典主义转向后凯恩斯主义的起点,罗宾逊的观点类似下面:

I have always felt that it was a mistake for Marxists to allow themselves to be lured onto the terrain of price theory. … The Marxists should have said: Do not worry about prices. We will get around to that later. Meanwhile we are interested in the mode of production, the rate of accumulation,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We have a theory of the share of profit – the rate of exploitation. The share of profit is far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rate of profit.[7]
我一直认为马克思主义者被诱导到价格理论领域中是犯了一个错误……马克思主义者应当说:不要担心价格问题。我们稍后再解决它。与此同时,我们真正感兴趣的问题是生产方式、积累率和收入分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关于利润份额的理论——剥削率理论。利润份额远远比利润率本身更重要。

然而,我们也知道,罗宾逊从来不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相对价格理论,因而从不承认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合理的分析工具,不论是在相对价格方面还是在总量方面,她都更倾向于直接使用那些可以直接得到的宏观经济数据,无论是在《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还是《现代经济学导论》中,她都倾向于用 P/W 取代 S/V。她把斯拉法理论看作是马克思未解决的转形问题的最终答案,但是把价值概念视为形而上学[8],因此她的这句话更像是出于同情而建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们退而求其次,先去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先放过相对价格理论这种根本不可能按照马克思的思路来解决的问题。

当然,也不能否认,马克思最关心的还是利润的来源问题以及这一问题与社会、生产关系、阶级、资本积累之间的联系,而不仅仅限于提供一个完美的相对价格理论,但不能说,马克思从来不试图提供一个正确的相对价格理论,以及他不关心相对价格问题而只关心总量问题。马克思尝试过解决相对价格问题并提出了两个总量一致的命题,但或许是认为接着进行并不重要,或是认为剩下的部分“应该不难解决”,总之只尝试了一半就停下了:

当然,以上所说,对商品成本价格的规定是一种修正。我们原先假定,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等于该商品生产中所消费的各种商品的价值。但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对它的买者来说,就是它的成本价格,因而可以作为成本价格加入另一个商品的价格形成。因为生产价格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包含另一个商品的这个生产价格在内的成本价格,也可以高于或低于它的总价值中由加到它里面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构成的部分。必须记住成本价格这个修正了的意义,因此,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作和该商品生产中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有误差。[9]

两个总量一致的命题会导致价格方程组超定,除非在单一产品模型或与其等价的模型中,否则无法求出解,这是鲍特凯威兹及其后继者们反复证明的结论,柳欣也同样否定了马克思本人的转形方法,并称赞了斯拉法的体系:

显然,作为马克思转型问题的基本命题,即总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和总剩余价值等于总利润的问题,是一种总量问题,而不是相对价格问题……实际上,转型问题来自于异质品的加总和统一利润率的假设,即各个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就意味着一种异质品模型,当其中采用统一利润率的假设使不变资本投入也按照生产价格计量时,马克思关于两个总量相等的结论将不能保持。在这里,这种转型问题的逻辑悖论也可以采用资本理论争论或斯拉法的模型得到证明……显然,保持两个总量相等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不变资本价值并不随着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变动而变动;否则,只有在单一产品模型(资本有机构成相等或斯拉法的“标准商品”)条件下才能够使两个总量相等……所以,在马克思的转型和剑桥资本争论的新古典问题中都存在着一个困难,即一旦在利润率影响到相对价格的条件下,资本总量(及收入总量)的随之变动将导致自身无法测量。[1]

柳欣有时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会往相反的方向误读其他文献中的观点:

同时,以斯拉法的《用商品生产商品》为基础的新李嘉图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在 20 世纪 70 年代对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复兴,也都集中于相对价格问题的研究上。但对于这一点,就像布劳格明确否定的,“马克思的体系基本上关注的是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收入在所有权拥有者与工资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1]

我们回到马克·布劳格的原文,看看他说了些什么:

It is clear, therefore, that for any practical pricing problems the Marxist theory of value will prove worse than useless.It has been argued that it was not Marx’s intention to supply a detailed theory of relative prices. The Marxian system is fundamentally concerned with macroeconomic relationships and, in particular, with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between property owners and wage earners. Some Marxists have expressed their discomfort at this face-saving argument. A theory of class-income distribution that is economic and not ethical in content must have some reference to actual prices. The whole point of volume I of Capital is to show how the existence of surplus value is consistent with a state of affairs in which commodities exchang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quantities of labour embodied in them. The theory of surplus value is essentially a statement about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value of labour power to the value of the final product. Surely, this is a statement about relative prices?[10]
因此,显然,对于任何实际的定价问题,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被表明其比无用还糟糕。有人认为,马克思并不打算提出一个具体的相对价格理论。马克思的体系从根本上说,关注的是宏观经济关系,尤其是财产所有者和工资挣取者之间的收入分配。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保全面子的论点表示不安。一个在经济意义上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阶级收入分配理论必定与现实价格发生某些联系。《资本论》第一卷总的观点是表明剩余价值的存在是怎样与商品按照其包含的劳动量来交换相一致的。剩余价值理论本质上是关于劳动力价值与最终产品价值之间关系的论述。想必,这是一种关于相对价格的表述?

马克·布劳格明确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就应当是相对价格理论,而且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完全无法解释相对价格,“马克思的体系基本上关注的是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收入在所有权拥有者与工资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只不过是一种保全颜面的说法。柳欣对马克·布劳格的解读与马克·布劳格本来的意思南辕北辙。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相对价格理论中,货币所起到的作用是消极的,通常只起到作为计价物的作用,尽管在斯拉法体系中,资本家一直是用货币来衡量成本和利润(并以货币成本和货币利润来计算货币利润率从而跨部门套利),同时用货币来支付工资,但货币和货币的选取对相对价格体系本身并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只起到消极的作用。

现在我们需要来重新审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马克思的价值到底是什么?

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价值就是商品中凝结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其在数量上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从这一观念上来看,价值就是商品在社会必要技术条件下生产时所耗费的抽象劳动量(这种对各种具体劳动的抽象仅仅发生在头脑中,它是各种劳动在抽去了其具体形式之后残余的那部分在生理学意义上无差别的劳动),因此价值就是商品所具有的一种属性。

可惜的是,这样的理解并不正确,首先,不论是价值还是抽象劳动,都是历史性的范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有价值和抽象劳动可言。而上述阐释是非历史性的,我们可以假想一个已经脱离了商品生产的经济,我们依然可以在头脑中进行上述过程,将每种劳动折合为同质的劳动,并赋予产品以价值,但显然这一过程对于该经济来说是无意义的。劳动的抽象过程在资本主义中已经是一个事实,而且只有在资本主义中才是事实,劳动的抽象发生于现实中而非人们的头脑中,马克思不是在头脑中构建了怎么从不同种类的劳动中找出同质的抽象劳动的理论,马克思是从现实中发现了它,这才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科学之处。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粗体字由我添加):

“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11]

通过价值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生产部门的劳动分工才得以联系在一起,资本和雇佣劳动才得以联系在一起,每个部门才得以实现再生产,整个社会才得以能够实现再生产,不只是物质的再生产,还包括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粗体字由我添加):

从长期来看生产价格是供给的条件,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商品再生产的条件。[12]

这一点可以从斯拉法体系中更清晰的看出来。

商品的价值并非商品个体的属性,而是商品与其他商品、商品作为商品世界的一部分与整个商品世界的一种关系,表示的是个别生产者私人的具体劳动与其他劳动、私人的具体劳动作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与社会总劳动之间的关系。属性是个体所具有的性质,不依赖于与其他个体之间的联系,比如水是液态并不取决于钢铁是固态还是液态,但关系是个体与其他个体或整体之间的联系,A 是 B 的上司,B 是 A 的下属,同时 A 是 C 的下属,C 是 A 的上司,如果 A 排除了与 B 和 C 的这种联系,我们无论将 A 称为上司还是下属都毫无意义,因为上司、下属这一概念是一种关系,而非属性。

价值正是这样一种关系,它联系了每一部门的生产以及每一部门的生产与整个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因此我们说某个商品具有多少绝对价值、整个商品世界具有多少绝对价值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没有其他商品可以交换,如果不存在商品世界,那么单独的商品也不可能存在,单独的价值也不可能存在。如果没有能够与整个商品世界相交换的商品,那么整个商品世界的价值也毫无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价值理论毫无疑问必须是个相对价值理论。

但价值作为一种关系却表现为商品的属性,这就暗示了商品拜物教的存在。

此外,除非是在同质劳动这一种相当强的假定下,否则抽象劳动不可在生产领域内计算,不论是米克认为用工资折算抽象劳动量的方式,还是希法亭的用教育、培训成本来计算抽象劳动量的方式均不可行,前者被认为是李嘉图式的计算方式,而后者是目前通用的计算方式。同时也要抛弃用“生理学特性”来折算抽象劳动的企图,即计算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这种东西计算出来是毫无意义的。因此,通过各部门的劳动力耗费来计算一个社会总劳动量意义也不大。除此之外,即使折算可行,得到的社会总劳动量也高度取决于你选取什么样的具体劳动作为“抽象劳动的基准”

关于货币理论,古典(仅指李嘉图和马克思)货币理论与新古典的货币数量理论并不相同。古典货币理论可以表示为  表示交易的商品的数量, 表示流通中的黄金量, 表示黄金的流通速度, 表示以黄金计价的商品 i 的价格,其表示以黄金计价的市场中流通的商品的总价格量等于流通中的总黄金量与黄金流通速度的乘积。这一恒等式表明市场中流通的商品相对于黄金的总价格等于作为货币而流通的黄金量与黄金流通速度的乘积。如果采用纸币作为法定货币的话,将有  表示纸币总额, 表示使用纸币时商品  的价格,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以黄金计价的商品  的价格  和纸币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使用纸币时黄金的价格),有 。可以看出,在货币流通速度给定的条件下,纸币总额将受到以黄金计价的商品总价格  和纸币与黄金兑换比例  两个因素的影响。

可以注意到,古典货币理论的恒等式与费雪方程是截然不同的,在这一公式中不存在价格水平,也不存在一个表示不同组成的实物数量的实际变量,方程左侧的是各个商品的价值 / 价格加总,而不是一个总计的与货币无关的反映实物量的实际变量和一个价格水平相乘。正如斯拉法所证明的,同时也是柳欣反复强调的,新古典理论中试图表示实物量的实际变量概念与表明实际变量和名义变量之间关系的价格水平概念是毫无意义的,无论是用一篮子实物来计算实际变量和价格水平还是用其他随便什么方法,它们也什么都表示不了。从李嘉图的政策建议中也可以发现这一点,李嘉图虽然支持纸币的货币数量论(马克思也可能支持纸币的货币数量论,但我相信他可能会更倾向于纸币的内生货币理论,可以参见《资本论》第三卷中的信用理论),但他给出的政策建议是要求银行履行纸币与黄金之间的兑换义务,以此保证纸币与黄金兑换比例  的稳定,而并不去考虑物价相关的因素。

但是也不能将等号左侧当作什么商品的价值总量,我们可以非常显而易见的看到,在黄金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生产经济中,黄金被排挤出了商品世界,商品世界的价值必须依靠与黄金的联系而存在,黄金成为了与商品世界对立的一极。

通过货币,商品的价值正式从它与其他商品、它与商品世界的关系变成了商品自己所具有的属性,商品具有多少价值似乎仅仅与商品本身有关,与其他商品无关,商品拜物教由此便形成了,商品世界在拜物教者眼中就具有了一个价值总量。